能耗限额地方标准颁布 每年节约61万吨标准煤
日前,我省发布了首批节能地方标准,对5项能耗较大的行业实行能耗限额强制性地方标准。
本次发布的火电、热电、水泥、炼油、烧碱等5项能耗限额标准,针对的都是耗能较高的行业,共涉及370多家企业。2005年,这些行业的总能耗达到4495万吨标煤,约占全省总能耗的37%和工业能耗的50%。5项标准的限额指标整体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。5项标准实施后,如果企业全部达到限额要求,在产量不变的情况下,预计一年可节约61万吨标煤。到2010年,累计可节约183万吨标煤。
据了解,除了以上5项能耗标准,平板玻璃、电解铝、合成氨等行业的能耗限额标准也列入了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,近期即将启动标准制定工作。预计到今年年底,占全省工业能耗80%的行业都将完成能耗限额标准的制定。
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杨烨表示,本次发布的节能标准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。在涉及的370多家企业中,目前约有1/4的企业还达不到标准所规定的水平,但大部分企业已经在进行节能降耗的技改工作。待标准正式实施后,对于达不到标准的企业,将进行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治理,对于限期后仍然不合格的,将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关停或转产。